2024-09-12 20:33:06 | 35教育网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学院2009年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录取规则
第七章录取规则第十八条学校原则上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志愿及录取情况,招生就业办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第十九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第二十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第二志愿考生,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龋第二十一条进档考生专业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具体操作办法如下:每当省招办向我院投档一批考生,我院即从该批考生的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依次考察考生的专业志愿,如果该考生填报的第一个专业未录满,则录取到该专业,否则考察考生填报的第二个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果该考生所有填报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以调剂到相近专业,不服从调剂,则退档。第二十二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第二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湖南理工学院收费标准湖南理工学院收费标准第三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第三十三条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录取规则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录取规则第七章录取规则第十八条学校原则上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
湖南工学院收费标准湖南工学院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计划表或我院下发的2011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预科班专业收费第一年参考吉首大学预科班收费标准,第二年转入我院开始专业学习,收费标准同本专业。湖南工学院录取规则湖南工学院录取规则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
湖南文理学院收费标准湖南文理学院收费标准第二十七条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湖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湖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第十四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龋第十五条外语语种:除英语和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第十六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湖南工程学院收费标准湖南工程学院收费标准1.我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2.住宿:公寓住宿1200元/人·年,普通宿舍600-800元/人·年。湖南工程学院录取规则湖南工程学院录取规则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思想政治合格,未参加邪教组织,身体健康。2.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
湖北理工学院收费标准湖北理工学院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书本费等杂费。我校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具体收费标准随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湖北理工学院录取规则湖北理工学院录取规则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第十条2013年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我校对国家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专业名称学制科类学历层次在湘计划外省计划招生人数收费标准(元/学年)国家任务国家任务对口文科理科工程造价三年文理兼招专科8040201404600商务英语三年文科专科6010703200会计电算化三年文理兼招专科8040201403500酒店管理三年文理兼招专科501424884200工商企业管理三年文理兼招专科4040803500数
湖南城市学院收费标准湖南城市学院收费标准第二十六条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为我校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第二十七条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杂费。学校设有学生宿舍和学生公寓。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湖南城市学院录取规则湖南城市学院录取规则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一般为录取名额的1
湖南科技学院收费标准湖南科技学院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湖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湖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在湖南省教育厅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在各盛市、自治区负责高校招生录取行政部门和工作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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