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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普通高职学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规则u3000u3000第十一条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u3000u3000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院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u3000u3000第十三条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u3000u3000第十四条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根据“专业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根据“专业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我校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u3000u3000第十五条美术类专业:在考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达到山西省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志愿和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u3000u3000第十六条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u3000u3000第十七条男女比例:不限u3000u3000第十八条我院只能提供英语教学。u3000u3000第十九条对已录取的考生我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我院的网站公布。u3000u3000第二十条我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划分,对于选报人数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征求考生意见后进行内部调整。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收费标准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收费标准收费标准:u3000u3000学费:文科:4800元/年理科:50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u3000u3000住宿费、退学学费严格按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录取u3000u3000第十三条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市、自治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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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收费标准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收费标准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龋2、外语语种要求:限英语。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3、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5、录取具体方式(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对于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收费标准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执行河南省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每年学费36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5600元,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每年8000元,书费每年400元(毕业时多退少补),住宿费每年600元。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我院的录取原则是:(1)普通专科、对口专科必须是(文化课高考分数)上线考生,艺术专科必须是(文化课高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收费标准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收费标准第七章学制及学费标准第十一条国际贸易实务、软件技术、会计、涉外旅游、商务英语、物流管理专业学制二年,电脑艺术设计、应用韩语(商务韩语方向)、人物形象设计(美容方向)学制三年。第十二条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第五章录取规则第七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收费标准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收费标准第二十一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的统一标准。收费标准:理工农医专业5000元/学年,文法财经专业4800元/学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六人间800元/学年,八人间600元/学年。第二十二条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收费标准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收费标准统招学费5500元/学年/人住宿费800元/学年/人以下为代收费:体检、军训费200元/人﹝新生一次性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四、录取规则u3000u30001、依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书籍费等杂费。我院按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第四章录取规则和办法第十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外一般为110~120%;本省一般为105%。第十一条对按“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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