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4 07:19:03 | 35教育网
文华学院收费标准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对独立学院收费情况的统一规定,经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本科根据专业不同,学费每学年为10000-13000元/人;专科专业统一收费每学年7500元/人;住宿费1200元/年(四人一间)。
文华学院录取规则
1、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u3000u30002、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以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u3000u30003、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确定学院批次调档线。u3000u30004、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当的情况,理工科主要参考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文科主要参考外语、语文等单科成绩,进行取舍。u3000u3000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u3000u30006、加分考生,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按原始分计算。u3000u3000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审查,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u3000u30008、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年学分制、弹性学制、主辅修制,非英语专业的学生英语课实行分级教学。u3000u30009、各专业、各类收费项目一律按湖北省物价局批准文件为准。u3000u300010、学业完成时,颁发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华中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u3000u300011、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清华大学收费标准清华大学收费标准2008年清华大学非艺术类本科生每人每学年学费5000元,住宿费标准详见《入学须知》。软件学院前两年的学费和其他专业相同,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学费是13000元/人·年。我校各专业新生(不含艺术类新生)统一收费,我校不招自费生。美术学院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清华大学录取规则清华大
东华大学收费标准东华大学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5000元。(2)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0000元。(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德合作的轻化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0元;中日合作的艺术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30000元。(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人每学年6500元;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下设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
华侨大学收费标准华侨大学收费标准1.学费艺术类专业7800元/人.年,其它本科专业3900~4420元/人.年不等。预科班4000元/人.年。高职各专业6000元/人.年。具体以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龋第二学位修读的总学分须不低于60学分,普通类专业约100元/学分,艺术类专业约300元/学分,具体以所修读第二学位的学分总分计费收龋“1华侨大学录取规则华侨大学
北华大学收费标准北华大学收费标准学费收取标准本科专业: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物理学、材料物理、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交通运输、林学、园林、环境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
南华大学收费标准南华大学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学校本科招生专业58个,收费标准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南华大学录取规则南华大学录取规则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以“三个有助于”为指导思想,即“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西华大学收费标准西华大学收费标准九、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西华大学录取规则西华大学录取规则三、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政策和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综合审核,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享受国家有关加、降分政策,经加、降分后达到
华北科技学院收费标准华北科技学院收费标准十一、收费标准本科生学费为每生每年3500元,社会体育、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6125元;专科生学费为每生每年5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500~800元(执行文号:冀价行费字〔2000〕18号)。华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华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区、市)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中华女子学院收费标准中华女子学院收费标准录取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取标准,按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物价局规定执行。中华女子学院录取规则中华女子学院录取规则第五章录取办法第十二条我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上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模式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并依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缺的工
2024-11-17 01:16:42
2024-02-01 12:00:51
2024-01-05 12:04:17
2024-09-27 14:38:24
2024-04-04 07:22:45
2024-12-30 17: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