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1 23:51:05 | 35教育网
辽宁科技大学收费标准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35教育网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辽宁科技大学录取规则
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否则,顺序调用其他志愿考生档案。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安排专业;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安排专业。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①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进行美术复试,不合格者将调整到相近专业学习。②根据考生分数,按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龋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为3分(在第一至第四专业志愿实行)。各专业录取时要适当参考单科分数,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6.联系电话、网址:辽宁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电子邮件:a5929096@126.com,网址:
辽宁科技学院收费标准辽宁科技学院收费标准五、收、退费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辽宁科技学院录取规则辽宁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12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
辽宁大学收费标准辽宁大学收费标准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1)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历史学、历史学(满族历史与文化方向)、档案学、哲学学费每年3800元;外语各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软件方向)、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学费每年5200元;表演(影视表演方向、民间艺术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收费标准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收费标准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由当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办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向考生及社会公布;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3、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
辽宁工业大学收费标准辽宁工业大学收费标准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辽宁工业大学录取规则辽宁工业大学录取规则八、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12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
辽宁师范大学收费标准辽宁师范大学收费标准六、学费收取及扶困助学措施1、学费收费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宿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每学年按十个月计算,在校不足整月按整月时间计算)。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录取规则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录取规则录取批次的安排录取批次:专科第一
辽宁中医药大学收费标准辽宁中医药大学收费标准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录取规则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录取规则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u3000u30001.调档比例:u3000u3000
辽宁职业学院收费标准辽宁职业学院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每人4000元/年,其中体育服务与管理(高尔夫俱乐部商务管理)、体育服务与管理(高尔夫运动技术与管理)专业,每人5000元/年。u3000u3000宿费标准:1、6人间:800元/生/年u3000u30002、8—10人间:600元/生/年辽宁职业学院录取规则辽宁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u3000u30001.调档比例u
宁夏大学收费标准宁夏大学收费标准第五章收费标准和其他第十六条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录取规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录取规则录取原则。一、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该省(市、自治区)招办相关规定执行。若报考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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