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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报考政策解读(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2025-03-23 23:19:10 | 35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5010126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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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报考政策解读(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内蒙古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确保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学〔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蒙古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北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满洲里校区: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类型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201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被国家确定为“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即部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学校是“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满洲里校区所属各专业学生在满洲里市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或北校区学习。

(七)颁发毕业证书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取得应修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大学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分省来源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以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查询。

网址: 。

(二)录取批次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

2.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本科提前批录取;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政策执行);

4.高职高专:高职高专批录取。

(三)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俄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

(四)外语口试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口试成绩,同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包括笔试、口试)及格(笔试和口试均达到总分的60%)。

(五)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招生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和《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9〕15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2020年内蒙古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20年内蒙古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做好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

三、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本科计划均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文科数学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20年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校考成绩,报名及考试办法按内蒙古艺术学院要求执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古语授课)不进行专业考试,考生只须参加普通高考,招收具有较高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古语授课)修养,且已报名参加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蒙授其他艺术考生。满洲里校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分数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前提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的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古语授课)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蒙授其他艺术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当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3.满洲里校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四)运动训练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在不低于文化成绩180分、体育专项成绩45分的基础上,按照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分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体育专项成绩、文化课单考成绩择优录取。

(五)高水平运动队(足球)录取规则

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按位置划定体育专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及考生所享受的文化课优惠政策。

1. 参加我校体育专项考试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成绩确实突出者给予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免于参加普通高考。按照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与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相加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此类考生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

2.对于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情况,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此类考生的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3.对于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生源省份,按照该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按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分位置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一)优惠加分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二)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五、学费、住宿费和新生奖学金

(一)学费

1.本科:文史类4620元/年·人;财经类4840元/年·人;理工农类5060元/年·人;艺术类、体育类7200元/年·人;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9000元/年·人。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考生在相应类别基础上学费减免20%。八省区协作计划招收的蒙古语授课学生的收费标准与汉语授课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2.高职高专:5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

1000元/年·人—1100元/年·人。

新生入学收费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三)新生入学奖学金

新生入学奖学金分为标兵新生奖学金、基地新生奖学金、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新生奖学金(以下简称蒙授新生奖学金)三类。

1.对按照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四个类别录取到我校前6名的学生颁发标兵新生奖学金。

名额和等级:特等奖不限名额,奖金每人50000元;一等奖4人,奖金每人14000元;二等奖8人,奖金每人7000元;三等奖12人,奖金每人3500元。

获奖条件:按“新生高考实考分与新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的比值由高到低按四个类别排序,遴选1名、2名、3名学生分别颁发一等、二等、三等标兵新生奖学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理科前100名、普通文科前50名,内蒙古自治区蒙授文科前10名、蒙授理科前10名的新生颁发特等标兵新生奖学金。

2.基地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录取到我校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的学生。凡录取到基地班的学生,入学后每人发放500元奖学金。

3.蒙授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录取到我校的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的学生。凡录取到我校的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的学生,入学后每人发放350元奖学金。蒙古语言文学基地学生不颁发蒙授新生奖学金。

六、学校负责,接受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校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五)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站公布和公示。

(六)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七)内蒙古大学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内蒙古大学报考政策解读(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2020年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将首次落地。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报经教育部核准同意,4月8日省教育厅印发了《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三个配套文件。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准确理解高考改革政策,确保改革平稳顺利,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

1.问:请介绍《实施办法》的研制背景和过程。

答: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2016年我省被国家列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这是国家对海南教育的肯定、信任和重视。2016年和2018年,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深化高等学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为做好改革政策的落地,在教育部的指导下,省教育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梳理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脉络,学习借鉴其他省份先进改革经验、广泛征求考生和家长、高校和中学的意见,科学谋划、系统设计我省实施办法。先后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和论证会,经合法审核、组织有关专家评估论证,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印发实施。

2.问:《实施办法》的研制依据和原则有哪些?

答:在研制过程中,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素质教育、有利于科学选才、有利于教育公平的要求,坚持平稳过渡、科学谋划、系统设计、有序推进的原则,深化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改革。

3.问:改革前后录取方式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2020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主要体现批次合并、志愿设置等以下六个方面的变化:

第一,录取依据有变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以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即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择优录取。

第二,录取批次有变化。一是合并本科批次。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只分为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本科批次分为本科提前部分、本科普通部分。二是调整部分批次录取顺序。将本科体育类、地方专项计划调整到本科提前部分录取。即:本科提前部分按照本科提前普通类、本科艺术体育类(与本科提前普通类同时开展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特殊类型(含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等顺序录取;本科普通部分按照本科普通类、本科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的顺序录取。

第三,志愿设置有变化。志愿设置以院校专业组为基本单位,即采取“院校+专业”的方式。院校编制招生计划按招生专业科目要求分类设置院校专业组,并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投档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本人选考科目满足拟报院校的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对于没有提出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第四,志愿数量有变化。为最大满足考生志愿填报和院校选才的需要,在改革后,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提前普通类、本科艺术类、本科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各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校考、地方专项计划各设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特殊类型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普通部分的本科普通批设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专科艺术类、专科体育类各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职专科批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

第五,划线比例有变化。在能够满足高校招生选才需要的前提下,坚持保持各批次上线率与历年相当的原则,分别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线比例。即: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本科计划总数的115%的相应位次考生成绩划线。专科批次实行先报志愿再划线,按招生院校的专科计划总数的100%相应位次考生成绩划线。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考生总数25%的相应位次考生分数划线。艺术体育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划线比例和改革前一致,仍分别按照艺术类(分专业类别)、体育类的招生计划总数的115%划线。

第六,投档比例有变化。改革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改革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批次,在进行模拟投档后按最终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的100%比例正式投档,可降低考生退档的风险。

4.问:如何保障《实施办法》平稳实施? 35教育网

答: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保障《实施办法》平稳落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作用,落实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和招生高校的工作职责,加大组织力度,强化推进改革的组织保障。

二是开展宣传培训。广泛宣传解读录取方式改革相关政策。组织各级各类系列专题培训、印发问答宣传册和视频宣传片,深入做好宣传解读,确保广大考生全面、准确理解改革政策,为科学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保障。

三是开展模拟演练。根据改革工作要求,借鉴试点省市改革工作经验,组织开展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全真全流程模拟演练,加强风险排查,细化管理,完善应急机制和预案。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提高适应改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解读

1.问:为什么要进行高考加分改革?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和国务院台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现行加分项目较多、分值较高以及范围不够精准等问题,进一步促进素质教育,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2.问:高考加分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高考加分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严格控制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逐步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精准确定加分资格条件,加强加分资格审核,严格执行政策使用范围,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3.问:我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是如何研制出台的?

答:我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的研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策等相关程序。修订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卫健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深入调研、数据分析,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教育部核准备案。

4.问:我省高考加分改革保留哪些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

答:我省继续保留3项目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一是保留“烈士子女,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20分投档”。二是“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20分投档”。三是保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10分投档”。

5.问:对哪些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进行改革?

答:自2020年起,一是新增“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的条款,并明确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15分投档;二是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6分投档调整为增加3分投档。

6.问:对我省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进行了哪些改革?

答:一是进一步降低我省地方性加分项目的分值。其中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农村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增加5分投档调整为增加3分投档;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增加1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5分投档。二是自2023年起,取消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的两个加分项目;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农村人口独生子女不再享受高考加分;三是继续保留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增加6分投档。

7.问:执行高考加分有哪些政策要求?

答:一是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于面向省内外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适用于面向本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二是加分资格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后,方可享受加分。三是符合多项高考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取其中最高分值。四是取得当年少数民族加分资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获得当年报考少数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资格。五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我省高考加分实施办法的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8.问:如何执行好高考加分,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答:我省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继续按照“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资格审查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做好加分资格的审查。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加分考生资格信息的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打击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9.问: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自什么时间起实施?

答: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琼教〔2015〕14号)。

三、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解读

1.问:请介绍我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办法优化的背景及过程。

答:我省自1988年以来,一直使用标准分呈现高考成绩。使用标准分报告高考成绩,可以细化等级,更好地区分不同能力水平的考生,让选拔更为公平,一直以来我省依据标准分录取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

在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针对考生选考科目不同、群体各异、报考人数不一的新情况,我们邀请了国内外多名权威专家组成专家团队充分论证,专家认为我省新高考继续保持使用标准分报告高考成绩,既符合科学性和合理性要求,也切合海南实际。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出现的新情况,确保标准分的转换更加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在基本保持原标准分转换办法不变的前提下,对标准分计算办法进行适当的优化调整。

在优化调整过程中,专家团队利用原始数据进行了多轮模拟推算,反复咨询及论证,确定了优化调整的内容,经广泛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并报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审定等程序,最终形成了《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

2.问:新的标准分转换办法优化了哪些内容?

答:新的标准分转换办法主要优化调整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优化调整了各单科标准分的分数转换区间。将各单科标准分的分数转换区间由原来的 [100,900]优化为[60,300], 综合分的标准分分数转换区间仍然保持[100, 900]不变。

二是优化调整了百分等级的计算方法。将原标准分百分等级计算办法:“计算小于分数Xi人数的百分比”优化调整为“计算小于或等于分数Xi人数的百分比”。

3.问:为什么要将各单科的转换区间由原来的[100, 900]优化为[60,300]?

答:我省原来的高考采用“大文”、“大理”的考试模式,文、理科考生人数相对稳定,不会出现单科人数过少的情况。

新高考采用“6选3”选科的考试模式,有可能会出现单科人数过少的情况。各单科标准分的分数转换区间优化为[60,300],压缩了分数间距,有效地解决了新高考选考模式下,选考人数少的科目分数稀疏现象,在保证了考生单科排名不变的前提下,使各单科分数对综合分的贡献率更加科学合理。

4.问:为什么要对百分等级的计算办法进行修订?

答:修订后的计算办法解决了选考人数少或出现并列最高分时,标准分最高分达不到满分的问题,确保每个学科不论选考人数多少,单科最高分的标准分都能达到满分300分,综合分最高分的标准分都能达到满分900分。

贫困县高考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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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 并没有 高考加分政策 ,而是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

主要内容是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地区)生源,实行 定向招生 ,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专项计划的资格:

1、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

2、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3、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各有不同,上述条件或有出入仅供参考,详细情况请询当地教育部门。

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还对退役军人的加分投档作了明确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 二等功 (含)以上或被 大军区 (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百度百科-高考加分政策 、 百度百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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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23:00:01
河南工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中南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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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一、总则1.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2.学校具有65年的办学历史,是一所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建,以工科为主,涵盖农学、理学、经济

2024-10-09 18:03:59
重庆大学报考政策解读(重庆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重庆大学报考政策解读(重庆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重庆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校名为重庆

2024-10-03 03:52:48
医学类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济宁医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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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医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杭州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2024-10-09 10:44:43
海南人才引进政策(重庆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海南人才引进政策(重庆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海南人才引进政策2020海南省引进人才政策一、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对于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一是在人才购房方面,对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琼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不受限购政策限制。二是在人才住房保障方面,我省将为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分别按200平方米、180平方米、150平方米标准提供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5年赠予80%产权,满8年赠予

2024-10-08 21:18:28
长春光华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湖南城市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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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

2025-03-01 04:3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