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2020河南九师联考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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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在辽宁师范大学西山湖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办学的专业有:
汉语言文学(师范)、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广告学、
新闻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教育技术学(师范)、
数字媒体艺术、
历史学(师范)、
文物与博物馆学、
旅游管理、
法学、
生物科学(师范)、
生物技术、
环境科学、
动画、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2)在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办学的专业有:
教育学(师范)、
学前教育(师范)、
特殊教育(师范)、
心理学(师范)、
应用心理学(师范)、
行政管理、
政治学与行政学、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公共事业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图书馆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信息与计算科学、
会计学、
化学(师范)、
应用化学、
药物化学、
物理学(师范)、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地理科学(师范)、
地理信息科学、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日语(师范)、日语、
法语、
俄语、
英语(师范)、
翻译、
国际商务、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体育教育(师范)、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运动训练、
美术学(师范)、
绘画、
公共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音乐学(师范)、
音乐表演、
舞蹈学(师范)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8.0万平方米(约合1320.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3平方米;生师比19.2;专任教师116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2.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2.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813.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402.1元;图书202.2万册,生均图书78.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
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最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我校预留计划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预留计划的使用,按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文件精神执行,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语种要求
(1)英语(师范)、翻译、法语、国际商务、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2)日语(师范)、日语专业招日语、英语考生。
(3)俄语专业招俄语、英语考生。
(4)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3.男女生比例要求
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030101K
法学
四
3-6
文史
法学
4200
2
0302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四
3-6
文史
法学
4200
3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四
3-6
文史
法学
3500
4
040101
教育学
四
3-6
文史
教育学
3500
5
040104
教育技术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3500
6
040106
学前教育
四
3-6
文史
教育学
3500
7
040108
特殊教育
四
3-6
文史
教育学
3500
8
040201
体育教育
四
3-6
文理兼招
教育学
4000
9
040202K
运动训练
四
3-6
文理兼招
教育学
10000
10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四
3-6
文理兼招
教育学
4800
11
050101
汉语言文学
四
3-6
文史
文学
3500
12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四
3-6
文史
文学
3500
13
050201
英语
四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
14
050202
俄语
四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15
050204
法语
四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16
050207
日语
四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师范)/4800
17
050261
翻译
四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18
050301
新闻学
四
3-6
文史
文学
4200
19
050303
广告学
四
3-6
文史
文学
4200
20
060101
历史学
四
3-6
文史
历史学
3500
21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四
3-6
文史
历史学
3500
22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3500
23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4200
24
070201
物理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3500
25
070301
化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3500
26
070302
应用化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4200
27
070501
地理科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3500
28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4200
29
071001
生物科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3500
30
071002
生物技术
四
3-6
理工
理学
4200
31
071101
心理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3500
32
071102
应用心理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3500
33
080701
电子
信息工程
四
3-6
理工
工学
4800
34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
3-6
理工
工学
4800
35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
3-6
理工
工学
3500(师范)/4800
36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
3-6
理工
工学
4800
37
0811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四
3-6
理工
工学
4200
38
082503
环境科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4200
39
100706T
药物化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4200
40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
3-6
理工
管理学
4200
41
120203K
会计学
四
3-6
理工
管理学
4200
42
120205
国际商务
四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3
120205H
国际商务
四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39000
中外合作办学
44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四
3-6
文史
管理学
4200
45
120402
行政管理
四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6
120501
图书馆学
四
3-6
理工
管理学
3500
47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8
130201
音乐表演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8
130202
音乐学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50
130205
舞蹈学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51
130301
表演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2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3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4
130310
动画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5
130401
美术学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56
130402
绘画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7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8
130503
环境设计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9
130506
公共艺术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60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1.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辽宁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修满学分,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师范大学和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商科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局公示文件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600、9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我校依据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年及学校补助金;
(3)组织自励自强大学生和自强之星评选;
(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5)设立社会团体、个人资助金。
学校每年9月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进行认定和公示。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辽宁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联合办学的专业。引入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教学体系,全英文授课。
1.在辽宁省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二年级课程结束时(GPA成绩不低于2.5分),可自愿选择全程在国内学习或者申请去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继续后两年的学业。
3.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及授予学位条件,可获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理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Science in General Business)。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报考旅游管理和
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身材匀称,且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
(3)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我校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我校再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的考生。
我校美术学(师范)、绘画、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音乐学(师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表演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我校体育类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其录取原则如下:
(1)浙江、上海、北京、山东、天津、海南
在浙江、上海、北京、山东、天津和海南六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2)内蒙古
实行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排序。
(3)河北(艺术类专业)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山东(音乐表演专业)
2020年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在山东省招收参加23校联考音乐类专业联考的合格考生,按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招生科类为艺术文,乐器种类为竹笛、二胡、扬琴和大提琴。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有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考生,我校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合格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的普通类,依据投档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如下:
对于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我校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和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分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及相应科类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分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于特殊专业(如定向、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对等交换计划、定向协作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保送、高水平运动队等)的录取依据国家及相关省(区、市)文件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办法:
①报考英语(师范)、法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达到外语满分的70%;报考翻译、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建议英语成绩达到外语满分的70%;报考外语类专业且高中用民族语授课的考生外语成绩要达到外语满分的60%。
②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英语考生,建议英语成绩达到110分(满分150分,满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计算)。
③2020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2)艺术类录取办法:
对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及山东省音乐表演专业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详见本章程第七部分。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舞蹈学(师范)专业在河南省认可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在山东省认可《2020年
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案》,录取专业使用的文化成绩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美术学(师范)、绘画、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师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文理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3)体育类(体育教育(师范)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体育类高考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须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的统考院校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并参加高考报名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0年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某专项合格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第一志愿专项录取(专项依次为田径、足球(非守门员)、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篮球、排球(非自由人)、艺术体操)。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相同。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5)保送录取运动员录取办法:
学校保送录取运动员录取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6)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办法: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八、其他说明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教师资格的获得,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本简章内容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九、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82158993
传真:0411-8215988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邮政编码:116029
招办网址:
学校网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86,浙江省代码:0120,其余各省的代码见各省的有关招生文件。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与类型:本科,独立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学林街16号。
第六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研究确定招生政策,确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和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批次为准。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录取受限的专业,具体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招生录取专业受限一览表》。
第十三条 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录取时均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五条 我院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其他按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当地招办规定的比例调档。
第十七条 浙江省、山东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2020年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普通类录取办法:
1.浙江省、山东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录取。
2.其余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江苏省考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往届生要求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CC及以上等级。
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办法: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招生省份规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符合浙江省体育特招生条件且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体育特招生文化分数线,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可在我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浙江省招生计划数15%以内优先投档,根据浙江省体育类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录取办法:
1.在浙江省统考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我院音乐类、美术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舞蹈类等艺术类专业在浙江省实行专业省统考招生,按照浙江省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2.在新疆、吉林两省招生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在该省份对应招生批次,直接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3.在新疆、吉林两省校考招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达到招生省份该专业类别相应批次文化线)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专业校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如仍相同的,则按高考文化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4.在山东省联考招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按照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5.承认其他省份省统考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安徽、江西、河南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山东、安徽、江西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舞蹈表演专业在四川、安徽、江西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音乐表演专业在四川、安徽两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环境设计专业在江西、四川、广西、贵州、河南五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江西、四川、河南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动画专业在江西、广西、贵州、河南四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专升本”录取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章程》执行;浙江省“单考单招”(面向中职)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助学政策等
第二十四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最新收费文件精神(浙价费〔2018〕61号),我院2020级新生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培养成本核算后确定的标准收费。2020级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含专升本)、环境科学(含专升本)、法学、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为每生每年17000元;电子信息工程、
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单独考试招生)、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含单独考试招生)、舞蹈表演、动画、环境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19000元;
护理学、
经济学(含专升本)、
电子商务(含专升本)、会计学(含专升本)、
市场营销(含专升本)、旅游管理(含专升本)、旅游管理(为民航业培养)、英语(含专升本)、汉语言文学(含专升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325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视觉传达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6250元。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按学院向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报备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或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网查询。学院网址:
www.huqc.edu.cn
,学院招生网网址:
。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设民族餐。
第三十条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钱塘新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18,招生热线:0571-28865806,0571-28861211,监督举报电话:0571-28860013。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近百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其前身是创建于1923年的中州大学(原国立河南大学前身)理科,1953年与平原师范学院合并,改称河南师范学院,后更名为新乡师范学院,1985年始称河南师范大学。200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2015年实现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2017年入选国家“111计划”。
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河南省较早成立的专门从事经济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学院之一,也是一所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著名商学院。自成立以来,依托河南师范大学深厚的文化传统和学术底蕴,现已成为中原地区培养高素质职业经理人和企业家的重要基地。
河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谨循“厚德博学,止于至善”的校训,基于“根植中原沃土,融汇中西智慧、紧扣时代脉搏、精育商界良才”的初心与使命,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追求卓越,扎根中原实践,放眼全球商务,具备创新与创业精神的商界精英,为企业和社会创造价值。
一、项目特色
1.学校品牌优势明显
河南师范大学是河南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河南省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根据近几年的中国大学评价,河南师范大学教师学术水平、教师绩效和办学性价比均位居河南省高校前列,综合排名始终保持在河南省前三名。学校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在国际上逐渐形成了品牌效应。
2.师资力量强,办学实力雄厚
河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拥有校内专职授课教师74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31人、博士40人,外聘来自国内外名校的MBA教育专家和大型企业集团的兼职教授30余人,具有丰富的实务操作和运营管理经验。学院有河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图书分馆、MBA专用教室和案例室等教学条件。
3.灵活的学习方式符合在职人员特点
合理解决工学矛盾
非全日制MBA:在职学习,学制3年。上课时间一般是每月集中一次,主要安排在周六、周日上课。
4.享受增值服务,拥有广泛的社会网络资源
河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和校友均可免费参加河南师范大学举办的名家讲座、论坛,同时,可加入河南师范大学校友会,共享分布广泛的校友资源,结识来自各方的技术精英和管理精英,尊享广泛的社会网络资源。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我校不接受学生在我校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5、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6、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16年9月1日前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三、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1、2021年河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只招收非全日制一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
2、计划招生70人。录取阶段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上线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四、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考试须于2020年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温馨提醒:根据往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相关情况,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点”须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如果手头已持有工作所在地的“居住证”,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点”可以选择工作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
(2)现场确认。考生应在网报时所选报名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
五、考试与录取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部分,初试为国家联考,时间于2020年12月进行,考试地点由考生现场报名时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包括数学、逻辑与写作)、英语。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满分200分,全部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包括数学(75分)、逻辑(60分)、写作(65分)三部分,具体内容及要求以相应年度的MBA联考考试大纲为准。英语满分100分,全部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初试通过国家分数线者,由学校按照与当年招生名额所对应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复试侧重考核学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最终的录取参考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予以确定。
六、培养方式
我校招收的MBA为非全日制。学制三年,上课时间一般是每月集中一次,主要安排在周六、周日上课。
七、培养费用
培养费用为人民币每年1.6万元,三年共计4.8万元,按学年分次缴纳。
特别说明:学费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八、学位授予
MBA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河南师范大学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颁发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非全日制)和河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九、有关情况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2.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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